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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四项问题整改公示

日期:2024-01-05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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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四项问题整改,拟申请验收销号。按照《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(试行)》规定,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:

一、整改问题部分地区垃圾渗滤液处置不力。全省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120余万吨,风险隐患突出。

二、整改目标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运行,渗滤液及时有效处理,有效防范风险隐患。

三、整改措施

1.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现状调查评估,根据调查评估情况,通过延长渗滤液处理设施工作时间、增加应急处理设施、加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等方式,及时处理新产生渗滤液,消除积存渗滤液溢出风险。

2.202312月底前,牡丹江市8个(市本级、海林市、海林农场、东宁市、穆棱市、宁安市东京城镇、绥芬河市、林口县)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时处理新产生渗滤液,消除积存渗滤液溢出风险。

3.加强日常监管,加大执法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,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,有效防范风险隐患。

四、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

1.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能力提升行动,提升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能力。按照省住建厅《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》工作要求,制定了《牡丹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》,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目标,形成有效推进机制。全市8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完成雨污分流,安装液位计对堆体内液位实时监测,增加渗滤液处置移动设备。

2.经统计截至下达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任务时,全市8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共积存渗滤液14.97万吨。截至20231031日,全市8个生活垃圾填埋场总渗滤液存量2.72万吨,按照省住建厅《生活垃圾填埋场重点环节规范化要求和量化标准清单》验收销号标准,牡丹江地区8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,符合省级单位验收销号标准。

五、公示时间202418日至202411910个工作日

六、受理部门牡丹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七、受理电话0453-6430201

八、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,邮政编码157000

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,向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。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,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。

中共牡丹江市委    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    

202418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撰稿:蔡志刚      

校对:郭洪辉      

一审:郑国义      

二审:        

三审:    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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