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示期为2023年7月21日-7月25日(3个工作日),公示期间,如对拟推荐单位有异议,可于2023年7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,并署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,邮寄至市人社局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公示期间不予受理。
邮寄地址: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四号窗口,邮政编码:157022。
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3年7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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